湖南/邵阳-2026-01-01 00:00:00
邵市发改审〔****〕*号
关于邵阳市屏丰南路红旗河桥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市政维护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邵阳市屏丰南路红旗河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年第**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了优化区域内的交通微循环,提升整体路网的通达性和运行效率,确保群众行车安全、畅顺。邵阳市市政维护事务中心提出实施邵阳市屏丰南路红旗河桥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市财政局出具了资金来源审核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人社局出具了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的复函,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已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邵政投评〔****〕**号),同意实施邵阳市屏丰南路红旗河桥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屏丰南路。连接红旗河两岸,全长**.**米,宽**米,分幅为:*米人行道+**米车行道+*米人行道,为双向四车道。包括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支座及附属工程(含桥面铺装、泄水管、防撞护栏、引线工程、挡土墙等)。
三、项目单位(法人):邵阳市市政维护事务中心(廖文明),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市区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含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万元、划拨报批等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区两级财政分担。请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号)和《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坚决惩治严重超概算行为的意见>》(邵市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
六、项目建设方案、节能、消防、投资估算、社会评价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在后续阶段中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或申请安全审查许可。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