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2-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数字医共体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太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
被投诉人:四川航瑞众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基本情况
四川航瑞众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数字医共体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关于“算力服务要求与采购品目、行业不符且需求不明确”的质疑答复事实依据错误、选择性引用法律依据、答复错误。 投诉事项*:关于“算力服务要求属于违规委托或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和服务”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且应由集采机构代理。 投诉事项*:关于“虚拟化功能要求与采购品目、行业不符合且需求不明确”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 投诉事项*:关于“虚拟化功能要求属于违规委托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且应由集采机构代理。 投诉事项*:关于“安全防护服务要求属于违规委托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且应由集采机构代理。 投诉事项*:关于“安全防护服务要求与采购品目不符且需求不明确”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 投诉事项*:关于“未按规定划分采购包”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且应依法分包采购。 投诉事项*:关于“数据交换服务要求与采购品目不符且需求不明确”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 投诉事项*:关于“通信类、建造师类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无关且构成歧视”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 投诉事项**:关于“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无关且构成歧视”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 投诉事项**:关于“系统分析师等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符且构成歧视”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 投诉事项**:关于“人员配备要求提供证书及在职证明构成歧视”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 投诉事项**:关于“付款进度安排中‘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不明确”的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答复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