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2-11 00:00:00
| 事项名称 |
法律咨询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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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岳西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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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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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 咨询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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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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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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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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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堂镇天馨路***号岳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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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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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

| 目录清单名称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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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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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法律咨询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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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事项编码 |
*******************************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
|
|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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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全网通办)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次
|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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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堂镇天馨路***号岳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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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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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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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岳西县司法局
|
所属区划 |
岳西县
|
| 实施主体 |
岳西县司法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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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支持
|
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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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 监督投诉方式 |
************
|
咨询方式 |
************
|
|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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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年*月**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年*月**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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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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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清单名称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
目录子项名称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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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法律咨询援助
|
基本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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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事项编码 |
*******************************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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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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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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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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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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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堂镇天馨路***号岳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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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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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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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岳西县司法局
|
所属区划 |
岳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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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岳西县司法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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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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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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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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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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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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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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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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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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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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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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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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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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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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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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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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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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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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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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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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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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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
|
咨询方式 |
************
|
|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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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年*月**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年*月**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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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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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六)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七)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八)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十)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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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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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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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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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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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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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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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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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填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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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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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
纸质或电子
- *、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窗口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审查: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予以审查; *、办结: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予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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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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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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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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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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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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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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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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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工作日
接待并引导群众申请法律咨询服务
*.*个工作日
依法审查申请的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期间内予以审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说明理由。
*.*个工作日
对群众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提供法律建议。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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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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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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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法援?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的终止情形?
法律援助人员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书面通知受援人和案件处理机关: (一)受援人经济状况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自行聘请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人民法院撤销司法救助的。
法律援助的形式?
法律援助包括以下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 (三)民事诉讼代理; (四)行政诉讼代理; (五)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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