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2-11 00:00:00
附件:
数字城管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城管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具体评分细则*评分内容**服务团队中的*、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获得过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奖项的,作为评分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和不合理性。事实依据:*、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奖项通常具有特定的评选范围和时间性,并非所有投标人负责人均具备此类奖项;*、此项要求与项目“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外包”的实际履约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无直接关联;*、可能构成对未获得此类奖项但具备优秀履约能力的企业的不合理排斥。请求删除该评分项。
答:建议予以采纳。此评分项删除。
*、质疑内容: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具体评分细则*评分内容**服务团队中的*、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团队人员具备城市管理网格员证书的,作为评分项,属于以特定证书作为加分条件,具有不合理性和限制竞争性。事实依据:*、“城市管理网格员证书”并非国家统一职业资格目录中的强制性证书;*、该证书的颁发范围、培训机制和认定标准不明确,可能仅为部分地方或机构颁发;*、项目实际需求为信息采集、坐席服务、系统运维等,可通过其他专业资质、培训证明或实际工作经验体现能力,而非唯一依赖该证书。请求删除该评分项。
答:本项目核心服务内容包含全市城管网格基础信息采集、事部件巡查上报、网格内群众诉求对接、政策宣传解读等基层实操工作,要求团队人员熟练掌握城管网格业务流程、事部件识别标准、信息采集规范、基层沟通技巧和应急处置流程。“城市管理网格员证书”是相关机构针对城管网格工作开展专项培训后颁发的能力证明,其培训内容与项目实际工作需求直接对应,能够快速筛选出具备基层实操能力的团队人员,保障项目基层服务专业性。该证书获取渠道公开、培训周期合理,各类供应商均可通过组织团队人员参加培训取得。证书设置未限制竞争公平性,故本条不作调整。
*、投标人具有自主研发的车载智能软件,并提供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事实依据:本项目是通过智能**分析识别技术、数据算法分析技术为滁州城管事部件巡查上报,并非单一通过车载软件实现,且每家研发软件著作权名称不一样,均能满足项目需求,建议采购人调整为“投标人具有自主研发的车载智能类似软件,并提供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分,这样既满足了采购需求,也无任何指向性。
答:本项目核心场景为户外移动化城管事部件巡查上报,需实现“现场采集*实时传输***分析*闭环处置”全流程高效运转,车载智能软件是适配户外车载硬件、保障数据传输稳定性、兼容城管业务系统的核心载体,其核心要求是“车载场景适配+业务功能匹配”,而非限定软件名称或研发主体。不同供应商的软件著作权名称虽存在差异,但只要核心功能符合“支持车载环境作业、满足城管事部件采集上报标准、可与项目指定业务系统对接”,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均可得分。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获得过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奖项的得*分,具备大数据分析师证书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事实依据:本项目为数字城管服务外包和系统维护。与项目负责人是否获得过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奖项无任何关联性,且另具备大数据分析师证书,有严重的排他性和指向性,涉嫌为他司量身定制,此项评分设置极其不合理,缺乏市场公平竞争性。
答:荣誉奖项同问题一回复;
关于大数据分析师的回复:本项目工作包含城管数据采集、分析、研判,需通过大数据技术挖掘城市管理薄弱环节、优化资源配置,大数据分析能力是项目履约的关键技术支撑。旨在筛选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项目负责人,保障项目数据分析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结合项目需求设定此评分项。故本条不作调整。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团队人员具备城市管理网格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事实依据:经行业和市场调研了解,城市管理网格证书,不具权威性,不是国家行政机构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设置此项证书缺乏竞争公平性,违反了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有严重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答:同问题二回复。
*、评分标准中“供应商业绩”调整为“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智能采集业绩(具体是指合同内容具有“数字城管”或“智慧城管”等智能采集业务、坐席业务)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解密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号
联系人:周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强、关勤勤
电话:************、************
五、附件
无
-
提交申请滁州市城市管理局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
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附件:
数字城管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城管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现启动招标,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招标文件中在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符合性审查”之后增加“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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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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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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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
(*)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 (*)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提醒: 上述第(*)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元,即为***.**元;如平均值为**.***%,即为**.**%)。 |
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
注:
根据《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评审标准第(*)项至第(*)项中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因与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内容重复,删除正文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条款内容;
(*)其他条款中涉及“符合性审查”程序的,在“符合性审查”之后增加“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表述。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强、关勤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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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滁州市城市管理局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
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附件:
数字城管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城管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评审部分“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团队人员具备城市管理网格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事实依据:通过互联网及公众其他渠道查询,颁发“城市管理网格员”证书非政府官方或权威机构颁发,实际为一个广东省广州市一个第三方企业颁发,具体为“广州市定锐职业职业培训学校”,不具备权威性。质疑请求:修订本评标办法,删除“城市管理网格员证书”相关得分。
答:本项目评分标准旨在综合评价投标人团队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城市管理网格员证书”作为其中一项评价指标,是对相关人员接受过特定领域培训、掌握相应工作技能的一种客观证明。该评分项的设置,是为了更全面地考察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力资源素质,符合项目实际管理需求。本项目并未指定任何单一发证机构。此项设置不具有排他性,旨在鼓励投标人展示其团队的综合专业素养。因此,本条评分标准不予调整。
*、更正公告*、评分标准中“供应商业绩”调整为“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智能采集业绩(具体是指合同内容具有“数字城管”或“智慧城管”等智能采集业务、坐席业务)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事实依据:原评分业绩标准已充分证明企业能力,在此基础上增加导致评分失衡,过度放大业绩,忽视技术方案,抬高业绩门槛构成对中小企业和新进入市场的潜在投标人构成不合理排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禁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此项调整存在严重指向性,有为某司量身定制。质疑请求:修订本评标办法,维持原招标文件业绩评分,多余*分调整至价格或技术方案作为评审因素。
答:“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旨在客观考察投标人在数字城管、智慧城管领域的实际服务经验和履约能力,是保障项目服务质量的重要考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业绩评分仅占*分,未构成过度放大业绩,抬高业绩门槛构成对中小企业和新进入市场的潜在投标人构成不合理排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号
联系人:周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强、关勤勤
电话:************、************
五、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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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滁州市城市管理局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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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数字城管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城管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本项目因处理投诉暂停,启动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强、关勤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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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滁州市城市管理局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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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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