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文件
2026-02-11
内蒙古/呼和浩特 招标采购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文件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2-11 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预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内容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水利厅综合办公楼西区暨原东达假日酒店,招标内容为客房、包间、餐厅等进行拆除,并进行必要的装饰装修。按照批复专业分为:拆除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及电梯购置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草案)

*.投标人须知(草案)

*.评标办法(草案)

*.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反馈截止时间:****年**月****时**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重要声明

*.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号

联系人:安九吉

联系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座****

联系人:张晓东

联系电话:***********

邮箱:******@***.***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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