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1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元-2026-02-11 00:00:00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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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鑫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文君街道南江路**号

被投诉人: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

被投诉人:四川辉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金柜世家**栋*楼

相关供应商:广元民兴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医药园安康西路*号*#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辉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情况表显示,广元民兴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得满分,即中标产品苏州波影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产品有球管最低电压、球管最高管电压、探测器(亚毫米)宽度、水平移动范围、低对比度分辨率、具备**肺结节分析功能等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实施方案评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分。

投诉事项*: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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