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2-11
{prov} 招标采购
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
{prov}-2026-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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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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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 | ******物业服务中心费用 | 采购内容 ******物业服务热线工作:******物业服务热线由市、区两级呼叫中心窗口组成,全年***天、全天**小时受理居民来电、受理全区居民物业报修、咨询和投诉,对接*****市民服务热线及*****城建服务热线转办件的受理、派单、督办、回访和回复等工作,并将******工单纳入“物业直通车”评价体系。以及**小时受理区房屋管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服务要求 (一)受理 接到居民报修事项,及时录入******系统,根据行业标准的规定设定,属于应急维修项目的,到场时间设定为*小时,属于日常维修的为*天。 (二)派单 报修类工单接单后需在*分钟内派至责任单位,同时完成接收并接单。一般事项的工单,应在接收后*小时内派发至责任单位;紧急事项的工单应在**分钟内派发至责任单位,并同步通过电话联系告知确认接收。 (三)处置 对于报修类工单,在处置期限内联系责任单位,了解处置进展情况,根据反馈内容,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规范处理问题。对于投诉类工单,根据反馈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给出重新处理意见,及时退回原责任单位重新处置。 (四)回访 在工单办结期限内,电话回访居民,了解居民对诉求事项的处置结果,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居民沟通解释。需要重新处置的事项,及时给出处理意见,退回原责任单位重新处置。并将居民反馈信息及时纳入“闵行区物业直通车”,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五维”综合评价的一项内容。 (五)督办 对于市物业中心下派交办的督办事项,及时受理下派至各个处置部门,并跟进督促按要求尽快处置。对于重复投诉案件、不满意案件要开展现场督办,及时联系各个参与部门,按市物业中心要求到现场办理督办件。 (六)统计 按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和领导要求,统计各项数据,做好相关报表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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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