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2-11 00:00:00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年工作服、包布项目的重启公告
发布人: 陈将来源: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工作服、包布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第一条采购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 详见原采购文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 | 响应文件数量 | 纸质版*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 纸质版*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
* | 样品检测报告 | (提供手术衣(隔离衣),洗手衣,冬季长袖医生服,夏季短袖医生服,消巾,白内障洞巾的具有***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 (**)提供手术衣(隔离衣),洗手衣,冬季长袖医生服,消巾,白内障洞巾,冬季护士服的具有***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
*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开启响应文件和评审” 新增评审程序 | / | **.异常低价审查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议价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议价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议价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分钟作出解释。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议价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议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评审办法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 | “第四章评审办法三、符合性审查▲*、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新增无效条款 | /。 | (*)供应商在异常低价审查,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 | 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 项目暂停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原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均按以上修改内容执行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幢***室
联系人:郑永强
联系电话:***********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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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