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2026-02-11 00:00:00
中卫市第六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时间:********** **:** | 栏目:学校信息公开 | 发布单位:中卫市教育局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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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第六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元/年
*.采购需求:为中卫市第六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预算:******.**元/年,服务期两年,总预算:******元,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故不执行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号)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承诺书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第六小学
联系人:刘主任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大街蔡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闫芳、蔡天娜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