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2-11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福州-2026-02-11 00:00:00
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的“投标保证金:*元”,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元

*、原招标文件“附*: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更正为:“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原招标文价格符合性中的“其他情形”

现更正为:“价格符合性:无”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八)服务要求中的**)服务商须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前端服务队伍在岗,随时接受故障抢修任务,确保按时到达故障现场。每组服务队伍须配备专业维修车辆(须配备升降机、应急电源及相关探头等重要备件)。在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突发情况时,能够临时增加应急维修队伍(含维修车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到达指定位置。一线维修人员须同时具备登高证、电工证等特殊作业证书,并具备维护相关设备的经验。

现更正为:(**)服务商须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前端服务队伍在岗,随时接受故障抢修任务,确保按时到达故障现场。每组服务队伍须配备专业维修车辆(须配备升降机、应急电源及相关探头等重要备件)。在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突发情况时,能够临时增加应急维修队伍(含维修车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到达指定位置。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每个区分别至少要有一组维修人员,每组维修人员中至少有一名维修人员同时具备登高证、电工证(低压),并具备维护相关设备的经验。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每组维修人员名单信息(至少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负责区域、维护相关设备经验的履历说明等),并提供应急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登高证、电工证(低压)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中的:

*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缴纳方式:无

更正为:

*

履约保证金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为小、微型企业(含残疾人、监狱企业)的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如中标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履约保证金如无未了事项将在服务期限满后**日内无息退还。

*本项目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具体以招标文件新增的关于“异常低价审查”的相关要求为准。

*在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中的“**、违约责任”中增加“**)若出现上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采购人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号东南医药大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电话:*************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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