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答疑澄清文件
2026-02-10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金寨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答疑澄清文件
安徽/六安-2026-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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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金寨县境内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公开招标 | ***.*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的答疑澄清文件,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条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的招标人:“联系人(异议受理人):潘先生”修改为: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潘先生。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条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异议受理人):董海贝”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董海贝。
本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变更公告.***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