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邓村乡2026年度集镇及压缩站垃圾清运清扫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0
湖北/宜昌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邓村乡2026年度集镇及压缩站垃圾清运清扫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宜昌-2026-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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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邓村乡****年度集镇及压缩站垃圾清运清扫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夷陵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邓村乡****年度集镇及压缩站垃圾清运清扫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开江县景煜咨询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汇兴路希望玫瑰园*栋*单元**楼
被投诉人:*.湖北珑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党群服务中心(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邓村集镇邓大路**号;*.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东汇云居酒店**楼)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采购计划备案号为*****************。****年**月**日,本项目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年**月**日,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夷陵区财政局,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夷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夷陵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