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6-02-10 00:00:00
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蔬菜)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蔬菜)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湘龙配送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中标结果,乙方取得甲方该项目(包二:蔬菜)食材配送权,服务期限为壹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根据该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蔬菜)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蔬菜)
*、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折扣率**%
(大写):折扣率百分之玖拾贰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 | 湖南湘龙配送有限公司 | 否 | / | / | 按采购文件 | 项 | / | 折扣率**% |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项目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下学期期末。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方式:
原则上一月一结,下月**日前据实结清上月货款。根据国家、省相关膳食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送甲方托管服务企业核准后,呈甲方走财务报账程序进行结算拨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招标代理及采购办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
法定代表人:刘生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湖南湘龙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琼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杉木冲东路***号雨花非遗馆***号面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升路支行
账号:******************
其他补充事宜:附件:合同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