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亳州市高铁南站汽车南站道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2026-02-10
安徽/亳州 变更澄清
[公开]亳州市高铁南站汽车南站道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安徽/亳州-2026-02-10 00:00:00
安徽/亳州-2026-02-10 00:00:00
[公开]亳州市高铁南站汽车南站道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亳州市高铁南站汽车南站道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亳州市高铁南站汽车南站道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澄清如下:
一、澄清部分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技术评审实施团队原描述为: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证书: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高级)
(*)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
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证书:
(*)****项目经理;
(*)网络工程师;
(*)信息安全工程师
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现描述为: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证书:
(*)****项目经理;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网络工程师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二)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技术评审投标人技术实力原要求为:
“*.投标人具有**/*******企业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数据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数据安全建设),提供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人工智能大数据架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证书须提供有相关证书扫描件)”。
现修改为:
“*.投标人具有*********数据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证书须提供有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有标“▲”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要求为:“具有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现修改为:“具有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或者 **** 或 *** 认证徽标的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定于“****年*月**日*:**”,现修改为“****年*月**日**:**”。
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