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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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立公鉴房地产资产造价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号深港数字化产业园*号楼*******室
成交金额:壹万柒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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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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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六安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六安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接受采购人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管理,为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内容进行评估,确保通过市政法委备案,取得备案函。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通过专家审查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胜、汪浩、张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振兴*大厦(*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