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人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工期内,管道疏通清污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供疏通清污后的影像资料(一式四份);其中雨水管道提供视频资料,污水管道提供疏通前后对比照片;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并已实际发生并经验收认可的工程数量进行结算。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履约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一般程序方式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质量要求
(一)服务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应依据下述顺序确定:
*、国家质量控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应适用行业质量标准。
*、没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应适用省级质量标准。
*、没有国家、省级、行业质量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可以适用的服务质量标准。
(二)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的质量服务标准及服务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经甲方认可后应作为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结果验收的依据。
*、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具体检查督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对象的回访、现场检查、样品抽查、要求乙方汇报质量跟踪和检查结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结果予以评估等。甲乙双方应在依据服务情况确定服务结构检查节点,在服务检查节点及服务结果最终交付日前五个工作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对服务节点或最终结果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乙方的交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验收时间推迟的,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应予顺延。
*、甲方对各个服务节点检查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果对甲方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甲方有权依据服务节点检查结果通知乙方停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如果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停止履行协议义务,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所规定的其他服务,甲方也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双方有关独立节点检查结果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产品维修、消费者保护及缺陷修复、质量赔偿责任。
*、在清淤和运输过程中,乙方应当加强人员、设备、现场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和环境卫生,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足额意外伤害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应做好施工用电安全工作,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同时应做好下井作业人员的防护和防毒等安全防范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投入的清淤设备、材料等,由乙方负责看守和保管,采购人不承担丢失、偷盗责任。
(*)乙方在清淤过程中,不得损坏周围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清淤时应将池内所有淤泥及渣物全部清除,清出后的淤泥、渣物应及时按蓝天办有关规定实施并外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环境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清淤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车辆设备用油费用、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乙方负责。
(*)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并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乙方在清淤前、清淤过程中、以及清淤后,应及时对清淤现场拍照或视频,形成清淤前后的对比照,且相关资料必须提交至采购人责任部门。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个月,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派人到场修复,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人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工期内,管道疏通清污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供疏通清污后的影像资料(一式四份);其中雨水管道提供视频资料,污水管道提供疏通前后对比照片;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并已实际发生并经验收认可的工程数量进行结算。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