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0
四川/内江 质疑投诉
威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6-02-10 00:00:00
威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威远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区学校购置空调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简阳市盛唐传奇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简阳市镇金镇金桥居安会三社*幢*层*号**号

被投诉人:威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小河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威远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威远县严陵镇中心学校城区学校购置空调(*****************),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乐山嘉乐嘉华兴商贸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中标型号:********/*********** 生产企业为安徽腾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响应品牌“春兰”商标属于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乐山嘉乐嘉华兴商贸有限公司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

投诉事项*:乐山嘉乐嘉华兴商贸有限公司中标型号********/***********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室内机循环风量******/*,该中标型号的循环风量铭牌值为******/*,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

投诉事项*:空调为强制**产品,所有产品在出厂前必须获得**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必须附空调铭牌就行备案,政府采购中心在质疑答复中未要求中标单位乐山嘉乐嘉华兴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中标型号********/***********的**检测报告中的铭牌参数循环风量进行核对,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同时制造商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证明中明确证明:室内机循环风量:******/*(性能提升制造),空调厂家更改铭牌必须重新获取新的强制**检测报告,此更证明该产品在投标之前未获得新的强制**认证报告为虚假响应。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威远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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