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宁乡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九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本项目延长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伍万捌仟捌佰陆拾柒元玖角捌分)。每月服务费为¥******.**元(大写: 人民币伍拾贰万玖仟肆佰叁拾叁元玖角玖分)。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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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要求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其他要求
原合同第三条“承包期”约定的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延长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延长*个月)。”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费用包干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