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2-10 00:00:00
广州莲花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商品饮料项目澄清公告
来源: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新) 发布日期:********** 点击查看原文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的广州莲花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商品饮料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原文:*.*.*招标内容:确定一家中标人,为招标人在广州莲花山景区提供饮料。
澄清为:*.*.*招标内容:确定*家中标人,为招标人在广州莲花山景区提供饮料。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原文:*家。
澄清为:*家。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质量标准与配送要求
原文:*.*.*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家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商品采购合同。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澄清为:*.*.*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家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商品采购合同,由招标人根据供应商的单价报价及响应运输时间进行采购。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中标候选人推荐
原文:*.*.*.*.*评标委员会按上述综合评分排序向招标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澄清为:*.*.*.*.*评标委员会按上述综合评分排序向招标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四名为第四中标候选人。
原文:*.*.*.*.*第一中标候选人一经确定,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明确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承接中标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澄清为:中标候选人一经确定,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若中标候选人明确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由其他中标候选人承接中标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五、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六、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名称:广州莲花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西门路莲花山景区内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州莲花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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