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2-10 00:00:00
沈阳沈北万达广场*住宅及其他
*、本次招标甲方名称为:沈阳市蒲河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与蒲昌路交汇处,雅居街以西。项目销售物业总建筑面积**万平,本次招标范围:销售物业***#地及*#地紧急维修零星工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个标段
*、工期要求:
暂定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经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或通知)为准。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当地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
(*)甲方以每一个月为一支付周期审核乙方工程款。乙方在每支付周期内的月末【**】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支付周期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和维修事项确认单,经甲乙双方核算、书面确认上一支付周期内已完工程的价款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单项工程产值的**%;
(*)工程整体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至经双方确认的整体工程产值的**%。
(*)工程整体竣工,提供合格的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经甲方审批确认结算总价**%的结算款;
(*)工程结算价款的*%留作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该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经甲方书面确认未发生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妥善解决全部质量问题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质保期约定(每项维修工作的质保期为自每项维修工作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两年,如涉及防水工程,质保期为五年,如该质保期的约定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准)。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其中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值***%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且不构成违约。如果乙方为甲方开具的发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招标入围条件要求: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大于等于****万元人民币;
*)成立年限:截至公告发布日期不少于*年
*)平均年营业额:近三年平均年营业额大于等于****万元;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并在有效期内;
*)类似项目经验:近*年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地和实质上完成的与其他品牌地产的至少*个标的额不少于***万元,施工面积不少于**万平米的类似项目;
*)可派往评审人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可派往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公司的固定职员,且具备以下条件:(*)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管理过不少于*个其他品牌地产的类似工程;
*)履约情况: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超过半年以上未完成执行的记录不超过*条,且不存在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录;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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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正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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