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2-10 00:00:00
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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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号法务大厦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累计续签不超过两次
*.*招标范围:为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公司法律文件、参与重大项目谈判、草拟法律文书、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等服务。
*.*项目类别:其他交易·服务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依法设立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电子交易服务费用:***元整,网上支付。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开标舱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号法务大厦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号法务大厦
电 话:*************
*.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投标人如需开具电子交易服务费用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打印。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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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现修改为以下评标程序:
*.*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报价文件公布
报价文件随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同时进行公布。
*.*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第*.*.*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商务技术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人时,投标人本章第*.*.*项第(*)~(*)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总数为*人及以上时,投标人本章第*.*.*项第(*)~(*)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
(*)按本章第*.*.*(*)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按本章第*.*.*(*)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人得分=*+*。
*.*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综合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汤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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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成员业绩处是否要求必须提供甲方的完成证明(一些甲方例如政府开证明难度非常大),有服务合同或者是判决书作为替代和证明材料是否可以?
答:判决书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
如果必须要求提供甲方证明,在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业绩处是否不仅要求体现投标人名称,还必须要求提供团队具体成员名称?
答:招标文件没有必须要求提供甲方证明,该理解有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
项目成员、投标人奖项荣誉那一项是否必须提供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律所不同于普通企业,律所奖项在这个平台上都未记载)?
答:理解有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汤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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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天
备注说明:/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上海汉盛(合肥)律师事务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龙川路与庐州大道交口绿地中央广场*座**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万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天
备注说明:/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号法务大厦
联系人: 吴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汤志远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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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磊,沈国庆,汪家宽,李春,孙业康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