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2026-02-02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浙江/温州-2026-02-02 00:00:00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单位:瓯海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 意见征集:
  • 文件下载: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楼

被投诉人*: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兴学街***号

被投诉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栋***室

相关供应商: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基因药谷北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排螺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诉称: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联影品牌的**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依据*:根据本项目参数设置,经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获得国家药监局注册证符合本次预算采购的有明峰、东软、西门子、安科、**、飞利浦、佳能等品牌,对比各家同档次产品参数,根据上述评审标准,均无法有效公平竞争,受到歧视和排斥。只有用联影的**设备能高度匹配本项目参数,疑似为其量身定制的。投诉人提交了自制的市场调研报告作为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投诉事项*:本项目: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排螺旋**设备采购项目,技术参数不具备代表性、可竞争性,具有歧视性,严重倾向联影品牌,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探测器物理排数:单套采集系统,探测器*轴方向物理排数≥**排。

★*.*

每排探测器物理单元个数≥***个/排

★*.*

扫描架倾角(非数字倾角):≥±**°

▲*.*

机架最快物理转速≤*.***/***度

▲*.*

高压发生器功率(不含等效)≥****

▲*.*

球管小焦点大小≤*.***×*.***

★*.*

球管大焦点大小≤*.***×*.***

★*.*

螺旋扫描最大螺距≥*.**

以上重要性参数只有联影最高分其他同档次品牌均无法全部满足。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四条: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十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者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非★非*产品参数≥*项未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招标文件***

*

普通技术参数

[客观分]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内容非标注“▲”或非标注“★”则为普通参数,若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

*≥负偏离指标≥*项时,每负偏离一条扣*分;

负偏离指标≥*项时,每增加*条负偏离一条扣*分,**分扣完为止;

负偏离指标≥**项时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上述采购需求(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五、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里“(二)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中所列的要求。

**

普通技术参数:*≥负偏离指标≥*项时,每负偏离一条扣*分;负偏离指标≥*项时,每增加*条负偏离一条扣*分,**分扣完为止;负偏离指标≥**项时按无效标处理。招标文件中规定普通技术参数负偏离*项时每增加*条负偏离一条扣*分若偏离*条及*条以上扣的分数与偏离*—*条差距很小,不利于采购人获得最优的采购结果,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或资源有限的供应商来说,可能构成较大的障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对每一条非实质性参数分数设置相同,这样无论几条偏离扣的分数都相同,这样也保证了公平竞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分:

*

技术方案

[主观分]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分(*分,*分,*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主观分]投标机型的临床应用效果、成熟度评分(*分,*分,*分,*.*分,*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主观分]包括保修价格、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分

*分,*分,*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

保修服务

[主观分]**设备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质保期每增加*年加*分,增加部分不足*年的不计分,最高得*分。

须出具加盖制造商公章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

培训方案

[主观分]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培训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内容进行评价(*分,*.*分,*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

售后服务

[主观分]根据制造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到达时间、备品备件等综合评分(*分,*分,*分,*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

验收方案

[主观分]根据验收方案及相关保证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综合评分

*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招标文件对上述评分项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没有量化细化。不是通过对评分指标进行量化后由评分专家进行打分,而是通过评分专家主观上的判断来进行打分,不能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要量化,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的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取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二是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分值也须量化到区间。

投诉事项*:实质性参数“▲*.*球管小焦点大小≤*.*****.***”设置不合理,具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实质性参数“▲*.*球管小焦点大小≤*.*****.***”上述配置要求作为实质性参数不合理,未提供标准或依据,只有联影、**、这些大品牌满足、具有歧视性。该参数对东软、安科、明峰、飞利浦等品牌有歧视性。*.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临汾市人民医院*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排),项目编号:******************,中标品牌:西门子。未将*.*球管小焦点大小≤*.*****.***设为实质性参数。*.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泉城优势临床专科集群建设行动计划项目,项目编号:*************************,中标品牌:朗润。未将*.*球管小焦点大小≤*.*****.***设为实质性参数。*.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西门子**排双源**球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标品牌:西门子。未将*.*球管小焦点大小≤*.*****.***设为实质性参数。综上:经过对同档次产品同类参数对比和科学分析,没有将“球管小焦点:≤*.***.***”作为实质性参数的必要,也未查到此项作为实质性参数的依据或标准,该实质性参数歧视东软、安科、明峰、飞利浦等品牌。建议修改为球管小焦点大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

投诉请求:*.取消或修改存在排他性、倾向性的技术参数,对多品牌进行调研,确保能公平竞争。*.重新制定参数,对多品牌进行调研,确保能参与公平竞争。*.重新修改招标文件中的普通参数分值。*.量化细化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建议修改参数▲*.*为球管小焦点大小≤*.*****.***。

被投诉人*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答复内容以及提交材料与被投诉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致。

被投诉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辩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年**月**日以公开招标形式发布采购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排螺旋**设备采购项目;

****年**月*日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政采云系统上向本公司与采购单位在线提交质疑函;

****年**月*日采购单位(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了质疑函的答复;

****年**月*日**:**整多排螺旋**设备采购项目如期开标与评审,共有*家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上传响应文件,项目如期进行评审,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满足实质性要求被废标;

****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第一成交候选人: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人:杭州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二者相差仅*.**分;

****年**月**日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公司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温州)通知,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年**月*日采购单位在政采云系统上进行的质疑函答复不满进行了投诉。

从招标结果内容可以知晓(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迈锐柯(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技术参数(重要参数+普通参数)得分均为**分存在有效竞争不存在为中标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投诉事项*:

答复内容:此次招标参数要求,是经过采购人相关科室等相关部门共同讨论的结果,旨在能够采购到高端的**产品,不存在对任何一家公司的倾向性,从招标结果内容可以知晓(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迈锐柯(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技术参数(重要参数+普通参数)得分均为**分存在有效竞争。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调查表、采购结果公告内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

*.针对投诉事项*:

答复内容:此次招标参数要求,是经过采购人相关科室等相关部门共同讨论的结果,旨在能够采购到高端的**产品,不存在对任何一家公司的倾向性,目前能够有三个以上品牌符合(如联影、**、西门子、东软)能够有效产生竞争,其中品牌联影、**、国药星汉技术参数所负偏离扣分(*分)几乎相同,西门子负偏离扣*分,东软技术参数所负偏离扣分(*),但通过价格优势(联影约***万、**约***万、东软约***万)足以弥补技术参数的分差,通过竞争足够遴选出市场上性能优越、临床适用、价格合理的优质**产品,从招标结果内容可以知晓(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迈锐柯(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技术参数(重要参数+普通参数)得分均为**分存在有效竞争,可见本项目具备代表性、可竞争性,没有歧视性,也未倾向联影品牌也执行了国家政策。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调查表、采购结果公告内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形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自主确定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和非实质性要求。

*.针对投诉事项*: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形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自主确定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和非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符合现行法规要求,从招标结果内容可以知晓(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迈锐柯(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技术参数(重要参数+普通参数)得分均为**分存在有效竞争,可见设置合理。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内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针对投诉事项*:

答复内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主观分并不冲突。上述评审条款属于专家主观评分项。我公司在上述主观评分项的表述中明确了具体的评审要素及细化的评分分值,如*、*、*、*.*、*分,且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程度以及分值的设置,能够限制评标委员会各评委的自由裁量权,不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形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自主确定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和非实质性要求。

*.针对投诉事项*:

答复内容:球管小焦点越小,所投射的半影就越小,**空间分辨率就越高,所获得的影像越清晰,对于微小结构、微小病灶的检测能力越强,诊断越准确,从而减少漏诊误诊风险,更能满足医院**的实际使用需求,其次,该参数设定满足三家,例如** 球管小焦点大小≤*.*****.***、西门子 球管小焦点大小≤*.*****.***、东软 球管小焦点大小≤*.*****.***等三家及以上厂家均能同时满足上述条款,从招标结果内容可以知晓(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迈锐柯(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技术参数(重要参数+普通参数)得分均为**分存在有效竞争不存在为中标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形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自主确定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和非实质性要求。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调查表、采购结果公告内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相关供应商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辩称:贵局转来的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排螺旋**设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投诉答复通知书》,我司(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已于****年**月**日收悉。我司理解本次投诉主要针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我司特此说明:在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中,包括前期市场调研、投标文件编制、技术参数响应以及开标评标等各环节,我司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我司提交的所有投标材料均真实、完整且符合规定。对于投诉书重点质疑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问题,招标文件的制定主体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司作为投标供应商,无权参与招标规则的制定、修改或解释。因此,关于投诉所指控的参数设置是否合理、合法,已超出我司的职责和权限范围,我司无权对此进行评判,亦无法提供具体答复。综上所述,我司在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始终恪守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合规。恳请贵局公正核查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共有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谛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迈锐柯(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参与该项目投标其中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本项目符合性审查****年****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已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投诉事项相关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六)评标

**.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非实质性条款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商务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人或招标文件中标注“▲”且加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存在负偏离的;

*)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采购内容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二)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

序号

主要性能与参数

*

数据采集系统

▲*.*

探测器物理排数:单套采集系统,探测器*轴方向物理排数≥**排。

*.*

探测器等中心线*轴物理覆盖宽度≥****

★*.*

每排探测器物理单元个数≥***个/排

*

扫描机架

*.*

机架孔径≥****

★*.*

扫描架倾角(非数字倾角):≥±**°

*.*

球管焦点到等中心点的距离≤****

*.*

球管焦点到探测器的距离≤*****

▲*.*

机架最快物理转速≤*.***/***度

*

球管和高压

▲*.*

高压发生器功率(不含等效)≥****

*.*

大管电压≥*****

*.*

最小管电压≤****

*.*

球管阳极热容量(不含等效)≥****或*********球管

▲*.*

球管小焦点大小≤*.***×*.***

★*.*

球管大焦点大小≤*.***×*.***

*

检查床系统

*.*

垂直升降最低位置≤****

*.*

扫描床水平移动最高速度≥*****/*

*

扫描和重建参数

*.*

图像最快重建速度≥**幅/秒

★*.*

螺旋扫描最大螺距≥*.**

*.*

最小螺距≤*.*

*

图像质量

*.*

空间分辨率 ****%≥****/**

*.*

密度分辨率@*.*%:≤***

*

临床功能

*.*

多平面重建(***):具备

*.*

最大密度投影(***):具备

*.*

最小密度投影(****):具备

*.*

曲面重建(***):具备

*.*

容积三维重建(**):具备

*.*

区域生长:具备

*.*

表面重建(***):具备

*.*

提供多种容积三维重建模板:具备

*.*

三维仿真内窥镜显示功能:具备

*.**

图像减影功能:具备

*.**

脑部血管***:具备

*.**

冠状动脉***:具备

*

肺结节分析评估软件

*.*

肺结节自动检测和分割:具备

*.*

支持不同类型结节的提取:实性结节、磨玻璃结节、混合性结节:具备

*.*

结节轮廓线可编辑:具备

*

附件

*.*

提供质控水模和床垫:具备

*.*

提供主计算机用不间断电源:具备

*.*

提供主控台工作桌:具备

**▲

其他

**.*

*兆医用显示器:*套

**.*

高压注射器:*套

**.*

电脑主机及**寸显示器:*台

**.*

****接口:*个

**.*

原厂独立图像后处理工作站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五)评分细则

*、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分)

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

重要技术参数

[客观分]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内容标注“★”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每负偏离一项扣*分,**分扣完为止。

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五、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里“(二)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中所列的要求;(*)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标注“★”的条款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分。

**

*

普通技术参数

[客观分]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内容非标注“▲”或非标注“★”则为普通参数,若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

*≥负偏离指标≥*项时,每负偏离一条扣*分;

负偏离指标≥*项时,每增加*条负偏离一条扣*分,**分扣完为止;

负偏离指标≥**项时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上述采购需求(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五、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里“(二)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中所列的要求。

**

*

技术方案

[主观分]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分(*分,*分,*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

[主观分]投标机型的临床应用效果、成熟度评分(*分,*分,*分,*.*分,*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

[主观分]包括保修价格、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分

*分,*分,*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

*

保修服务

[主观分]**设备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质保期每增加*年加*分,增加部分不足*年的不计分,最高得*分。

须出具加盖制造商公章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

*

产品业绩

[客观分]提供****年*月*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设备)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分,最多*分。

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

*

培训方案

[主观分]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培训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内容进行评价(*分,*.*分,*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主观分]根据制造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到达时间、备品备件等综合评分(*分,*分,*分,*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

[客观分]承诺为本项目配备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人员的得*分(提供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同时提供社保证明)

*

*

验收方案

[主观分]根据验收方案及相关保证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综合评分

*分,*.*分,*分)

无方案或无内容本项不得分。

*

*

环境标志产品

节能产品

[客观分]*)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分。

*

 

三、经调看本项目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相关内容显示:本项目五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中,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四、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了参数对比表等资料(具体品牌及市场行情评估情况,本机关省略)。前述材料显示,有*个以上品牌产品可满足采购需求“功能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五、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谛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迈锐柯(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家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多排螺旋**设备品牌型号互不相同。(浙江林下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为上海联影,浙江谛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为东软******,迈锐柯(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为**,杭州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为国药影像/汉鑫)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综合投诉与质疑内容,投诉人实际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设置具有倾向性和歧视性,与国家政策不符,影响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投诉人主张“设置倾向于联影品牌”“具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在质疑和投诉处理环节均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其他品牌产品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非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要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充分有效证据材料。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确保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有效竞争,但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均能满足。质疑及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前述技术参数设置的合理性作了解释说明,并提供了参数对比表等资料,以证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设置的合理性以及有三个以上品牌产品满足前述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本项目其余四家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专家评审等情况,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综合投诉与质疑内容,投诉人实际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普通参数分值以及实质性参数“▲*.*球管小焦点大小≤*.*****.***”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投诉人主张“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环节均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其他品牌产品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非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要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充分有效证据材料。而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确保供应商(产品或服务)形成有效竞争,但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均能满足。质疑及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前述技术参数设置的合理性作了解释说明,并提供了参数对比表等资料,以证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设置的合理性以及有三个以上品牌产品满足前述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本项目其余四家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专家评审等情况,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投诉人主张“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本项目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表”技术功能指标内容是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而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的规定进行细化量化的技术指标。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分细则,主观评分项的表述中已明确了具体的评审要素及细化的评分分值,如*、*、*、*.*、*分,评审标准明确,评审指标量化,分值设置与量化指标相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且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程度以及分值的设置,能够有效限制评标委员会各评委的自由裁量权,不影响公平竞争。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亦未发现本项目前述评审条款设置属于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本机关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排螺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