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宁乡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七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本项目延长服务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柒仟柒佰玖拾柒元叁角。每月人民币为¥******.**元/月(大写: 人民币陆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捌元陆角伍分)。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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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要求
所需作业人数:所设岗位***个,承包方要根据服务范围内岗位数,以“十无十净”为目标管理,实际作业人数不得低于岗位数的五分之二配备作业人员,增加机械化设备的,可适当减少作业人员配备,但不得低于岗位数的**%,即最低配备岗位人数***人;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所需配套设备:**辆电动小型收集车;*辆洒水车(其中两台不低于*吨荷载);*辆小型清洗车(用于人行道清洗);*辆清扫车(不低于*吨荷载);*台自带动力除雪滚刷设备。
*.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