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2-10 00:00:00
某综合处理系统建设意向公开(第二次)(*****************)(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丰台区某部“某综合处理系统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 注 |
|
* |
某综合处理系统建设 |
根据要求公开招标*个总体单位,分别与*个建设责任单位签订合同。
合同*、*:某综合处理系统建设(某单位) (*)硬件设备包括:显控台、台式计算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计算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网络交换设备、机柜、提取与接口设备等。 (*)*套某综合处理系统。 (*)技术文档。 (*)软硬件联调联试。
合同*:某综合处理系统建设(某单位) (*)硬件设备包括:显控台、台式计算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计算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网络交换设备、机柜等。 (*)*套某综合处理系统 (*)技术文档。 (*)软硬件联调联试。
合同*:某综合处理系统适应性优化升级 (*)某综合处理系统适应性优化升级。 (*)技术文档。 |
线下对接 |
合同*经费概算:****.**万元;
合同*经费概算:****.**万元;
合同*经费概算:***.**万元;
合同*经费概算:***.**万元;
|
****.**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控股或参股企业; (三)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 (***. ***********.***.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供应商未被列入**、某部禁止处罚期限和范围内,未被**部列入**承制失信名录限定期限和范围内,对于列入**承制失信的特殊敏感**供应商,应按照军委相关规定文件通过“一事一议”形式办理,审慎评估其失信行为性质、情节及对**建设的影响后,用经济性约束措施替代惩戒措施。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 ***. **)暂停及禁止处罚期限和范围内,针对给予供应商禁止性处理,可能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带来严重影响的,只能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由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可以在该项目中继续使用,按单一来源程序办理采购; (五)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 (六)供应商应提供企业经营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七)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满足承担产品要求的****单位资格证书的正、副本,注册类别为**专用**承制单位。**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副本中应包含承担我所拟采购产品或同类产品的内容,应具有承担投标项目技术领域的能力; (八)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满足承担产品要求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联系人:庞先生;联系电话:***********
北京市丰台区某部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