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简阳市禾丰中心卫生院(简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域 |
简阳市
|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采购人 |
简阳市禾丰中心卫生院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简阳市禾丰镇裕民街***号;联系方式:李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区***;联系方式:李章田、陈圣友;*****************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李章田、陈圣友;联系电话:*****************
|
| 包件个数 |
*
|
| 是否变更报名时间 |
否 |
| 报名开始时间 |
********** **:**:**
|
| 报名结束时间 |
********** **:**:**
|
|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否 |
| 开标时间 |
********** **:**:**
|
| 备注 |
*.本项目计划备案号:********************[****]*****;
*.采购品目:*********根及根茎类饮片;
*.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供货后按月滚动付款,采购人按月的实际送货量进行结算。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中标供应商根据经双方审核确认的结算清单,开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个工作日内按医院财务流程支付相应的货物费用。接到采购人的开票通知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因中标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详见合同尾页签章处。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抵扣。
*.资格条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
|
| 变更内容 |
更正内容: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中:序号***原“灯芯草”更正为“灯心草”,附件报价明细表标的名称对应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
| 更正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