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2-10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成都-2026-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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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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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交子大道**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财产保险服务 | *(项) | ¥**,***.** | ¥**,***.** |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合同授予: 服务要求: 一.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供应商提供保险服务期间服务质量应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不得因车型、车龄等因素拒绝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机动车提供机动车保险; (*)供应商所有险别机动车保险条款文本应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 规定; 二.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项服务小组,专项服务小组应至少包括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日常服务小组、报案联系人、理赔联系人。 (一)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项目的总体管理, 应至少具有*年以上保险工作经验; (二)日常服务小组:负责按照服务要求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全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上门指导填写投保单、收取投保资料、出单、验车、送交保险单证及理赔等相关事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三)报案联系人:负责投保人的出险接报案; (四)理赔联系人:负责投保人的出险理赔等专项工作。 三.履约验收和考核评价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肆万零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