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2026-02-10 00:00:00
竹山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称:湖北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在****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湖北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月在参与竹山县教育技术中心实施的竹山县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海天地视频展台(壁挂视频展台)检验报告的信息与检测机构出具的不一致,被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定为伪造证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年**月*日,竹山县财政局对湖北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调查,湖北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竹山县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海天地视频展台(壁挂视频展台)检验报告是伪造的,属于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年**月**日向你公司印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公司收到告知书后,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三、处理依据
以上事实有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调查核实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检验检测认证信息的函》的复函、湖北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君丽的询问笔录和湖北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竹山县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海天地视频展台(壁挂视频展台)检验报告等证据。
四、处理结果
湖北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属首次违反法规,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可从轻处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湖北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处以政府采购金额陆拾壹万元(小写******.**元)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叁仟零伍拾元整(小写****.**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缴至竹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竹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账户名称:竹山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山支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竹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依法向竹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五、处理日期
****年**月**日
执法机关: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