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2-10 00:00:00
万春圩田文化申遗调研报告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万春圩田文化申遗调研报告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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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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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万春圩田文化申遗调研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万春圩田文化申遗调研报告编制服务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调研、资料搜集与考证、数据分析、报告撰写、专家评审对接、修改完善及成果交付等全部工作,最终提交申报可行性调研报告及相关附属资料。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提交最终成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永地、方卫红、戴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不满****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投标人业绩:
*.“铜陵白姜申请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项目证明材料;*.“外源基因和蛋白安全评价共性技术”项目证明材料;*.“基因编辑动物产品食用安全评价新技术和模型创制”项目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水管理中心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号华茂****项目*区*栋*层**、**、**、** 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