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能源站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2026-02-09
天津 招标采购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能源站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天津-2026-02-09 00:00:00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能源站工程*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
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能源站工程 已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以************************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万元, 资金来源为资本金***万元,国内银行贷款****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米,建设地热资源开采利用的绿色能源场站一座。本项目占地约****.*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米,建设绿色能源场站一座,用于地热资源开采利用,主要建设内容为换热站房、配套设备、配套管网、地热开采配套装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等建设内容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中新天津生态城顺吉路与彩嘉路交口西北象限内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滨旅北部地热换热站工程(一期)施工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本项目占地约****.*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米,地热换热站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换热站房、配套设备、配套管网等建设内容,热力管径大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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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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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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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申请文件的递交
*.*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申请人应于当日**时**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家旭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晨道**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波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号楼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孙爽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波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晨道**号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 李扬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运河中路北段****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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