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建兴乡(马鹿塘)至平掌乡(集镇)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剩余部分(EPC)招标补遗(一) 变更通知
2026-02-09
云南/玉溪 变更澄清
新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建兴乡(马鹿塘)至平掌乡(集镇)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剩余部分(EPC)招标补遗(一) 变更通知
云南/玉溪-2026-02-09 19: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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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建兴乡(马鹿塘)至平掌乡(集镇)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剩余部分(***)招标补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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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建兴乡(马鹿塘)至平掌乡(集镇)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剩余部分(***)招标补遗(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天。”的规定,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年*月**日**:**时延期到****年*月**日**:**时,开标时间延期到****年*月**日**:**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时。
注:①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②各投标单位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查看。
特此通知!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玉溪恒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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