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2026-02-09 00:00:00
汉阴县平梁镇人民政府平梁镇义河村高粱铺村人饮及农田灌溉补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梁镇义河村高粱铺村人饮及农田灌溉补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梁镇义河村高粱铺村人饮及农田灌溉补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平梁镇义河村高粱铺村人饮及农田灌溉补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 |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 灌溉排水设施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平梁镇义河村高粱铺村人饮及农田灌溉补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平梁镇义河村高粱铺村人饮及农田灌溉补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提供****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单位****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磋商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磋商单位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以及磋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投标单位使用捆绑** 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 ******;身份进入投标单位界面进行报名。
(*)下载文件:报名确认后,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单位界面下载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
(*)未及时下载公开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投标单位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平梁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阴县平梁镇棉丰村十五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众欣共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万达广场*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陕西众欣共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