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年度报告
2026-01-30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龙泉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年度报告
浙江/丽水-2026-01-30 00:00:00
浙江/丽水-2026-01-30 00:00:00
龙泉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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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龙泉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谢远亮 |
| 住所 | 龙泉市环城东路***号 | ||
| 开办资金(万元) |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 年初数(万元) | *.** | 期末数(万元) |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市物业管理的辅助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化组建、换届等;按规定承担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受理、协调物业管理服务中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投诉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举办单位 |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开展业务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业务范****年度,我单位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全年严格恪守单位章程规定,贯彻执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守“规范物业行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助力基层治理升级”的宗旨,将章程要求贯穿于服务指导、隐患整治、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全过程。健全内部履职机制,强化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切实履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职能,未出现超出章程规定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开展具体的业务活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辅助建设局制定并发布《业委会候选人资格条件及部门联审制度)》《业委会规范运行制度》《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指引》等制度,搭建业委会候选人资格联审系统,以标准化、规范化机制为物业行业发展划定基准线,明确服务、安全、信用管理及隐患举报等各环节要求,解决业主衡量难、企业无参照的行业乱象。行业指导方面:强化“硬监管”托底,上半年协助建设局对佳和铭都、云居福邸等*个小区开展巡查,针对破坏梁柱、擅自改建等违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依托“浙里物业服务”平台,完成全市**个住宅小区信息录入,实现公共收益排摸全覆盖。推动**个有公共收益的小区全部设立专户,****年,联合属地街道社区针对公共收益金额较大的*个小区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服务品质提升方面:深入推进“物业+”服务模式,引导物业企业从“管小区”向“解民忧”延伸,推广瓯江花园免费上门维修、德锦苑“护学岗”等暖心服务。联合消防、属地街道等部门组织物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次,覆盖电梯应急处置、消防抢险救援等内容,参训人数达***余人。开通“物管主理人”专线,高效化解物业领域投诉、纠纷,信访件减少近*成。重点隐患整治方面:联合消防救援、属地街道等部门,推进锦相苑小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过修复消防设施、规范登高场地、培训值班人员等举措,完成全项整改并摘牌销案。此外还联合属地街道、社区推动德锦苑外墙及消防维修、佳美新天地消防维修、龙泉双子座工程消防维修以及佳和铭都等*个小区的电梯维修工作,累计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万元,保修金***余万元。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利用国债资金实施**台电梯更新项目,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出行安全问题。纠纷化解赋能方面:推动丽水首例人民调解委员会物协驻点及共享法庭挂牌,构建“专业化、便捷化”物业纠纷调解机制,打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累计调解案件**余件,助力和谐社区建设。民生服务提质方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年高效完成市域内****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及**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任务,有效破解居民充电安全隐患、出行不便等民生痛点,持续优化居住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与获得感。*.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覆盖*个小区,预计完工后将惠及千余户居民,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物业+”暖心服务累计为居民提供免费上门服务百余次,“护学岗”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业主满意度较上年显著提升,社区凝聚力持续增强,成功探索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模式。经济效益:通过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盘活小区公共资源,**个小区公共收益实现专户规范管理,未发生违规支出情况,保障了业主集体财产权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单台电梯补助**万元,共争取***万国债资金,有效减轻企业和业主资金压力,同时推动物业行业规范化发展,为行业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统一。在****年***月,建设局联合物业协会以实地走访的形式对我市**个物管小区的进行调研,发现因缺乏统一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相符”“收费标准公示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春风蘭园一期物业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承诺提供“一级”物业服务,但为了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大幅度降低物业费单价,扰乱市场秩序,最终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物业费收缴率低且缺乏保障体系。目前暂未出台物业费收缴保障细则,对业主欠费情形界定、物业催缴流程、服务质量与收费挂钩标准等无明确规定,法院暂不受理物业费相关案件。*.物业服务质量仍有待提高。从日常巡查和信访投诉情况分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业主诉求响应效率偏低、小区环境整治不彻底等,与居民对高品质居住环境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 ||
| 四、下一步打算 | *.全市推广行业收费指导标准并规范公示标准。为改善物业行业市场环境,引导企业良性竞争,打造“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建设局联合物业协会制定各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并将参考意见纳入《龙泉市住宅物业行业服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月**日《标准》正式进入试行阶段,目前该标准已在我市剑池锦园(中梁首府)小区试运行,试行期为半年,后续将根据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将全市推广。同时,下步建设局将制定统一的物业费公示模板,督促物业企业参照模板在小区公示栏、小区门岗等醒目位置对物业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协助建设局研究出台物业费收缴工作方案。明确“合法拒缴”与“恶意欠费”边界,业主可拒缴物业擅自涨价、服务连续*个月不达标且拒不整改等情形的费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个月以上欠费、催缴后拒不履行的界定为恶意欠费。规范四阶段催缴流程,缴费前*天温馨提醒,逾期**天发书面通知书,**天后负责人上门协商,**天后发律师函启动纠纷化解,严禁断水断电等违法手段。*.引导业主选择优质物业企业。以《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为遵循,健全物业企业选聘全流程指导机制,依托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水平等级评定结果,及时向业主公开优质物业企业名录及服务实绩,为业主选聘提供科学参考。同时,引导业主通过公开招标、业主直选等合规方式,择优选聘信用良好、服务专业、履约能力强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形成“质价相符、优胜劣汰”的物业选聘市场环境。*.强化物业协会建设,增强行业指导。一是通过协会落实行规,明确服务标准与市场竞争准则,避免恶性竞争;二是委托协会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价,围绕服务质量、履约能力、业主满意度等核心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常态化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强化协会对物业企业的引导,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质价相符”的经营理念,推动企业在服务标准化、管理精细化上持续发力,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