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2-09 00:00:00
****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山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霍山县各乡镇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年**月**日公告,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年**月**日,收到原成交供应商东至县胜龙黄梅戏剧团递交的《弃标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并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第二成交候选人霍山县博辉演出有限公司。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山县博辉演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与儿街镇与儿街社区街道
成交金额:壹拾万零贰仟贰佰叁拾肆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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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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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服务范围:衡山镇(**个村)、佛子岭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个乡镇共计**个行政村。 服务要求:*、具有舞台车(搭建舞台不小于**平米)、宣传车、优质音响、灯光、字幕机等演出设施设备;*、每场演出观众不得少于***人,每天演出场次不得超过*场;*、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分钟;*、加强安全教育,做好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分钟,成交供应商管理有序、诚信履约、服务态度好,符合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及其他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昭茹、顾芹、黎克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室,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霍山县广播电视局、霍山县文物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旭
电话:************
五、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山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霍山县各乡镇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至县胜龙黄梅戏剧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
成交金额:肆万叁仟伍佰陆拾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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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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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服务范围:衡山镇(**个村)、佛子岭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个乡镇共计**个行政村。 服务要求:*、具有舞台车(搭建舞台不小于**平米)、宣传车、优质音响、灯光、字幕机等演出设施设备;*、每场演出观众不得少于***人,每天演出场次不得超过*场;*、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分钟;*、加强安全教育,做好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分钟,成交供应商管理有序、诚信履约、服务态度好,符合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及其他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昭茹、顾芹、黎克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室,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霍山县广播电视局、霍山县文物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旭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