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2026-02-09 00:00:00
吉林省吉林市永舒榆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补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省吉林市永舒榆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补充设计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吉林市永舒榆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补充设计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永舒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永舒榆灌区;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市永舒榆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补充设计施工;
*.*招标内容:改造干渠*条,总长度为*.*****,桩号**+***~**+***、**+***~**+***;新建流量监控杆**根;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永舒灌区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白旗村六社
联 系 人:霍宏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悦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旺名都*号楼*号网点*楼
联系电话: *************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田野 *************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