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组织第十一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6-02-09
山东 中标结果
关于落实国家组织第十一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
山东-2026-02-09 00:00:00

关于落实国家组织第十一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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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要求,现就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落实国家组织第十一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等事宜通知如

一、阳光挂网目录中属于集采范围内药品

(一)中选企业挂网药品属于集采供应清单内的统一由“阳光挂网目录”调整到“集采挂网目录”,价格调整为中选价格。其中已暂停挂网的药品,在我省为主供或者有医疗机构报量的,恢复挂网;在我省为非主供且没有医疗机构报量的,仍暂停挂网,中选企业如需恢复挂网可在招采子系统内提出申请。

(二)中选企业挂网药品不属于集采供应清单内的统一按暂停挂网处理,如需将暂停挂网药品增补为中选药品可在招采子系统内提出申请,增补药品价格应与中选药品符合差比价规则。

(三)申请路径:招采子系统 * 药品采购管理 * 挂网申请管理 * 恢复挂网申请。

二、执行中选结果

*******,按规定执行第十一批国采中选结果。购销协议的签订另行通知。

、未中选药品风险预警标识价格调整

调整范围

阳光挂网目录涉及十一批国采相关药品,按规定进行“红黄标”预警标识。

(二)调整标准

*.国采未中选药品已过评的,高于全国最高中选价的*.*倍为黄标,高于全国最高中选价的*倍为红标。

*.国采未中选药品是参比制剂的,高于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格的*.*倍为黄标;最高挂网价超过黄标价格的,以黄标价格为锚点。暂不执行红标预警标识。

*.国采未中选药品未过评的,高于全国最高中选价的为黄标(红标=黄标/*.***)。

*.豁免情形:化学药,口服固体制剂药监部门审批的最大规格价格不高于*.*元/片(粒)的,其他规格的豁免标准按含量差比价计算注射剂小水针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格不高于*元、大输液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格不高于*元的。

(三)调整要求

相关企业应参照系统推送的红黄标价格,主动规范价格行为,调整挂网价至合理价格水平或符合豁免情形的价格。

(四)调整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五)调整方式

登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相关药品的黄红标价格,填写调整后的挂网价格。

操作路径:招采子系统 * 药品采购管理 * 价格治理管理 – 风险预警标识价格调整 * 需要调整的药品信息 * 发起价格调整 * 填写调整后的挂网价格。

本次价格调整结束后,将统一对挂网价格进行调整,企业无需通过“挂网价格动态调整”栏目发起申请

对系统推送价格有异议,或者申请暂停挂网的,可在需要调整的药品信息后发起申诉。

(六)相关情形处置

未按要求进行挂网价格调整或调整不到位的,将按规定对挂网药品进行“红黄标”预警标识并实行动态管理。

、省集采与第十一批国采重合品种

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与第十一批国采重合的品种,不再标识省集采中选身份。

同企业省集采中选价格和第十一批国采中选价格不一致的,按第十一批国采中选价格执行省集采中选但第十一批国采未中选的,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风险预警标识价格调整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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