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阳新县财政局关于对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2026年度印章刻制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9
湖北/黄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阳新县财政局关于对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2026年度印章刻制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黄石-2026-02-09 00:00:00

阳新县财政局关于对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印章刻制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阳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印章刻制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省顺心办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上水路**号

被投诉人: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二楼

三、基本情况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印章刻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我局****年**月**日已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四、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中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事实依据:*、中标单位阳新广众印章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显示为*人,请求核实*人的社保缴纳情况。*、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但是中标单位提供的是服务业。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故而中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是针对本项目的证明材料。*、要求中标单位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认证、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有效检验报告的原件核验。*、要求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位:业绩相关原件核验。以及网址查询真伪。*、要求中标单位提供:人员配备年限证明材料的证据。
(二)投诉请求:*、取消中标人的投标资格。*、我司排序第二名,要求选为中标人。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决定
根据投诉内容我局进行了核查,投诉事项中所提出的事实依据*、*、*、*项,代理机构针对上述问题已在质疑回复中作出了明确的回答,投诉人也没有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因此,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经核查投诉事项中提出的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所属行业为服务业,这与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填写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存在明显差异,情况属实。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需按规定规范填写,其中"所属行业"应严格对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行业标准。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并无直接对应的"服务业"这一行业门类。因此,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导致中小企业声明函构成无效声明。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本机关已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了复核,结果表明其余还有*家供应商所提供的声明函均存在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问题,属于无效声明。连同被投诉供应商在内,共有*家供应商不符合填写要求。因此,该项目最终仅剩*家供应商符合条件。
综上所述,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认定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补充事宜

阳新县财政局
****年*月**日

阳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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