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阳新县财政局关于对阳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9
湖北/黄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阳新县财政局关于对阳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黄石-2026-02-09 00:00:00

阳新县财政局关于对阳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阳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阳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一刻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工大路**号理工云创城*栋*层*******、*******室

被投诉人:湖北锦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姜家湾**号二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阳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我局于****年**月**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我公司对本次医疗设备维保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投诉,认为华康恒业智慧医疗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不具备本项目维保资质,没有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具有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活动范围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本项目应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Ⅲ类射线装置“使用”类别,属于资格条件设置存在重大疏漏,直接影响投标人资格评审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投诉事项*:我公司对本次医疗设备维保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投诉,认为此次项目评审过程中对我公司投标文件的评审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
投诉请求:*、认定招标文件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款设置存在重大缺陷,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撤销华康恒业智慧医疗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的中标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扣分细则或对我公司投标文件进行重新评审。
*、敦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对具备相应“使用”类资质的合规供应商(包括我公司)重新评审,依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如无法依法递补,责令采购人重新合规开展采购活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经审查,投标供应商已上传《辐射安全许可证》至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件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满足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因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从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之日起计算,投诉人已超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投诉法定时限。因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经组织专家评委对武汉一刻钟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审查,发现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一一对应,存在关键信息缺失的问题。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年**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七项规定,该供应商投标文件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栏目提交评分项所需资料的情况,属于未实质性响应评分要求的情形。此情况直接导致供应商投标文件得分较低。此外,在审核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时,也无法证实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因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我局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补充事宜

阳新县财政局
****年*月**日

阳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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