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2-09 00:00:00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理人(全称):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遂平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治理项目 ;
*. 工程地点:遂平县 ;
*. 工程规模:经七路(希望大道-北环路)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徐店梁湾泵站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希望大道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思念路(希望大道-长和路)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永安西路(热力公司-吉祥门业有限公司东侧)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长河路(思念路南侧—北环路)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众品路(希望大道-驻马店市宏展饲料有限公司西门北侧)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遂平县谢湖沟治理工程、谢湖沟(经一路桥涵-北环路)、(经一路-燃气管道)排水升级改造工程、遂平县谢湖沟治理工程( 经七路*京广高速)、经四路(北环路*谢湖沟)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纬一路(经六路—经七路)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等工程。
*.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 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 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专用条件;
*. 通用条件;
*.附录,即:附录*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宋 奇,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肆拾肆万柒仟陆佰圆(¥******元 )整。
包括:
*. 监理酬金:******元整。
*.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 相关服务期限:
(*)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 订立地点: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
*.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号
*号楼*单元**层****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