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6-02-07 00:00:00
博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博自然资规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其他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的要求,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竞买人可利用土地挂牌公告的时间先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竞得土地后即可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地块内若有地上(下)管线、桩基等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迁移或避让。 *、参与商品房用地竞买或开发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个人不允许参与住宅用地项目的竞拍。 *、鉴于对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依法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联系文旅部门,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待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给予答复后方可施工。 *、*********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需建设湖滨镇安居工程项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开发建设。 *********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需建设南部仓储物流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滨州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兴福镇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该地块有高压线横跨,竞得人需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建设。 *********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需建设南部仓储物流项目。 *********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需建设智慧粮仓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滨州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吕艺镇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滨州市博兴县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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