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6-02-06 00:00:00
某单位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废标公(*****************)(第*包)(第二次)
我部对某单位****年度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第三包)(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年度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第三包)(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结果:
经我方赴实地考察,中标候选供应商不满足实地考察需求,此项目废标。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报价人之间或者采购人与报价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成交的;
*.违反采购相关法律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具有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收到损害的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在采购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请向监督部门举报。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赵先生
移动电话:***********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何先生
移动电话:***********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
移动电话:***********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移动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