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2026-02-07 00:00:00
勐海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房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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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本公司接受勐海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公房租赁权,具体拍卖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勐往乡勐往街*号**号、*号、*号门面(勐往乡人民政府左边)三年期租赁权,面积**.***㎡,起拍价(元)/年租金:*****.**元/每年。
二、经营范围
竞买人竞得公房租赁权后,所经营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和对公共环境安全有危害或危险的项目。
三、租期
租期三年,起止时间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
四、租金支付
*、拍卖成交后,第一年租金按电子竞价成交金额支付,三年租赁期间租金无递增。
*、租金一年一付。
五、保证金缴纳金额及账户
报名参与该标的竞租,需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金额:*万元。
账户名称:西双版纳申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牡丹支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先至西双版纳申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登记,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凭**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七、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并遵守,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拍租标的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拍卖公告》的一切内容,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报名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公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竞买保证金凭证(收据、转账单及转账截图等,转账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竞买保证金)。
(二)招租文件获取:
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获取。
(三)**数字证书办理: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需办理**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西双版纳州,进入页面网上办事*注册登记*数字证书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办理数字证书咨询运维服务**小时客服热线电话:************。
八、招租标的展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招租标的展示地点
招租标的所在地
十、联系方式
西双版纳申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刀女士***********
十一、网络竞价时间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
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化平台进行网络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二、竞租方式及规则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租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增价幅度为***元(人民币)/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网络竞价采用连续报价的竞价方式,限时*分钟,同时系统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分钟。在此提醒竞买人,注意安排好时间、竞价设备,以免造成失误。
十三、其他竞买注意事项
*、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待补齐资料重新上传后,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公房按实物现状进行拍租,我公司对拍租公房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请竞租人亲自实地查勘,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租公房的全部现状已确认,并接受拍租公房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成交后,三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成交价款缴付第一年租金,后续租金按委托人约定时间支付,违约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拍租成交后,租赁期内门面卫生由承租人维护,房屋内外设施发生一切问题,都由承租人自行修缮。
*、门面报名的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买受人,应与该门面办理营业执照法人为同一人,如租赁期内委托方查验时不符以上要求的,将无条件收回该门面,并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内,买受人不得转租,违约委托人将无偿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步发布。
西双版纳申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拍卖公告.*** |
* | 拍卖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