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到货验收:双方共同参与验收,核对食材名称、数量、规格是否与报单一致(需确认无牛奶类食材),检查包装完整性、食材新鲜度,不符合要求的食材须标记并立即启动售后流程。
*.售后响应与退换货:
若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如变质、异味、农残超标等)或配送规格不一(与报单型号、重量、品类不符等),甲方提出异议后,乙方须在**分钟内响应,并派专人现场核实问题,确认问题后,乙方须在*小时内完成退换货,更换的食材须完全符合采购要求,且送达时间不得影响当餐食材使用),退换货产生的运输、人工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紧急配送:
若甲方有临时紧急接待任务,乙方须在**分钟内响应,*小时内配送到位。
*.质量责任:甲方仅对食材外观、数量负责,乙方对食材内在质量(如农残、重金属、微生物等)承担全额责任;若因食材质量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溯源要求:乙方需建立食材溯源体系,保存采购凭证、检验报告等资料至少*年,甲方可随时抽查溯源记录,发现问题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长财采购[****]*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
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交付物验收
(*)食材种类与数量:乙方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甲方核实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品种及时间进行食材的配送。逐项核对配送记录,确保实际配送情况与合同要求一致。
(*)配送时效:检查乙方是否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配送时间、送达节点及频次要求,将食材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食材质量:检查食材的外观、质地等,确保食材的色泽、气味、口感等品质特征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文件和资料验收
(*)配送清单:核对配送清单上的食材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是否与合同规定一样;(*)检测报告:检查乙方是否提供了食材检测质量报告,如农残检测报告等;(*)产地证明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对于有特别要求的食材,应核实其产地证明及检验检疫报告合格证明;(*)考核评分表:甲方每月须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评价;(*)马王堆报价单:须加盖马王堆公章
*、进度和期限验收
配送时间:核实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食材送达指定地点。对于临时变更的配送时间,应核实双方是否已提前沟通并达成一致。
(*)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乙方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并在交接查验过程中配合甲方称重。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原料留样:每次配送食品须乙方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乙方须留样封存 ** 小时以上。甲方后勤服务中心及上级机构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接凭证:每次配送食品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乙方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甲方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半年内抽检不合格达到*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甲方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