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2026-02-05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凤城市爱阳镇*********及*********供暖季运营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凤城市爱阳镇*********及*********供暖季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凤城市爱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城市爱阳镇潘家村一组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丹东蓝天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二龙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凤城市爱阳镇*********及*********供暖季运营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如出现设备故障、爆管、供热事故等原因不能正常供热,应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供热。需要停热*小时以上的,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采购人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标准要求的,可以要求中标供应商入户测温。如所测量的温度低于标准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在*小时内使室内温度达准,否则,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及采购人通过其他手段升温所产生的的费用; *、中标供应商须制定供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发生供暖突发事件时,应当启用应急备用热源,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供暖期间,供热设施发生突发故障的,中标供应商应当立即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中标供应商可以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现场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采购人; *、供暖开始前,中标供应商进场对现有设备、设施、管网等进行巡检。如需维修保养,中标供应商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维修保养费用清单交予采购人审批,审批通过后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保养,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主要设备达到使用年限确需更换的,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清单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予以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