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6-02-06 00:00:00
涡阳一中综合楼、风雨操场项目设计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涡阳一中综合楼、风雨操场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号
成交供应商业绩:项目名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茅台学院*号实验楼、*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业绩:项目名称:叶集民强邻里中心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评分项业绩:项目名称:东润尚品府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成交金额:大写叁拾壹万陆仟元整(******.**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涡阳县教育局
地址:涡阳县福宁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博物馆*楼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涡阳县教育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