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新安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询价公告
2026-02-06
四川/宜宾 招标采购
屏山县新安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询价公告
四川/宜宾-2026-02-06 00:00:00

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新安镇政府 发布时间:****年**月**日 【字体: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物资采购“租购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现场施工需要,现将所需机械租赁、材料采购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采购人: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已落实。

*.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新改建道路**.*公里。其中:新建*米宽生产便道*公里,厚*.**米;新建*.*米宽道路**.*公里,厚*.**米;新建*.*米宽道路*.*公里,厚*.**米;改扩建道路*.*公里,宽*.*米,厚*.**米;维修整治蓄水池*口(***立方米/口),新建涵洞*座,挡土墙***立方米,均采用***混凝土。

*.采购内容:机械设备租赁、材料采购等。

*.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新安镇人民政府以及和平村、联合村、龙桥村、石溪村、新春村、新民村、勤俭村、胜利村等八个项目所涉村(以下简称各村)村务公开栏发布公告。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询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县内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聘请新安镇户籍群众作为机械操作员。

*.按照《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物资采购“租购聘”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赈〔****〕***号)文件要求,有过往不良业绩、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民事纠纷、黑恶势力等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保证金:有意愿参加的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汇款时需备注付款单位及付款名称,如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包大型机械租赁保证金”无备注以上内容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收款单位账号:*****************

开户行名称: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安支行

三、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第一包:大型机械租赁一是参与询价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二是出租方需提供***型号挖掘机、**型号挖掘机**型号挖掘机各不低于*台;三是要求出租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近三年无机械类安全事故,无债权债务纠纷,经营范围要满足项目施工需求。四是各类机械操作人员须为屏山县新安镇户籍,有相应的机械操作证,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债权债务纠纷。是所报价需含背车费、油费、维修费、机械操作员工资等,其中机械操作员工资由县级主管部门代支付,在机械租赁款中扣除。六是使用挖掘机型号、时长以我方需求为准,按实结算。七是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二)第二包:其他机械租赁。一是参与询价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二是出租方需提供**********型号搅拌机不低于*台,其他搅拌机不低于*台、空压机不低于*台、铺平机不低于*台、**型号铲车不低于*台、**型号铲车不低于*台、切割机不低于*台、发电机不低于*台、振动棒不低于*台、电线、爬山虎不低于**台、二次转运车不低于*台、液压翻斗三轮车不低于**台、小型输送泵不低于*台、模板、拉模丝、钉模钢筋、保养膜、钉子等打公路所需各种机械、辅材(数量以施工现场需求为准),须送到我方指定地点。三是所报价须包含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工资及背车费、油费、维修费、熟料运输费、各类机械模板辅材运输费、搅拌场租赁费、接电接水费,设立搅拌站、搅拌机械、搅拌站打围、材料分区保管场地建设等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报价时需综合考虑,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搅拌场费用。各类机具车辆均为暂定数量,后续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增加,出租方需无条件提供,单价不再增加,是否使用以我方需求为准,据实结算。四是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及转运车驾驶人员须为屏山县新安镇户籍,有相应的机械操作证,工资由县级主管部门代支付,结算时从租赁款中扣除。五是设施、设备出租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近三年无机械类安全事故,无债权债务纠纷,经营范围要满足项目施工对设施、设备的要求,不得影响租赁方正常施工进度。六是公路(厚度为**厘米)平方米计算方式为路面宽度×路面长度,加宽道路单独测算,最后以实际收方量计算。七是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三)第三包:水泥购买,*.***袋装水泥。一是参与询价企业或个体工商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二是需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质量质检合格证。三是参与询价企业或个体经营户需提供样品抽检报告,如提供材料期间发现不符合标准,将按合同进行相关处罚。四是按照理事会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低者优先考虑。五是运输司机、装卸工须为屏山县新安镇户籍,由县级主管部门代支付,结算时从材料款中扣除。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债权债务纠纷,不得影响租赁方正常施工进度。六是须将材料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报价须包含材料上下车费、运输费、二次转运费等。七是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四)第四包:石粉、碎石、涵管等材料购买。一是参与询价企业或个体工商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二是需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质量质检合格证三是按照理事会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低者优先考虑。四是运输司机、装卸工须为屏山县新安镇户籍,由县级主管部门代支付,结算时从材料款中扣除。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债权债务纠纷,不得影响租赁方正常施工进度。五是参与询价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样品抽检报告,达到技术标准二类及以上,如提供材料期间发现不符合标准,将按合同进行相关处罚。六是投标方需在投标当天提供*公斤以上样本,石粉、碎石分别密封装一袋。七是石粉不含泥,碎石必须为加工过的石。八是所有材料均需过磅后到达指定地点,报价需考虑上下车费、运输费、二次转运费等因素综合报价。九是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因项目实施点位涉及和平村等八个村,暂定设立*个搅拌点位,同时施工不超过*个搅拌点位。              

四、评审办法

(一)机械设备租赁、材料购买等采取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发布询价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未现场参加投标或参与投标取得中标资格后未按时签约的供应商,取消中选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报价计算方法

*.第一包:本包只需填报单价,按照权重法评比(比重***%),其中,***挖掘机占比**%,**挖掘机占比**%,**挖掘机占比**%。计算方式为:第一包报价=***挖掘机报价之和/****%+**挖掘机报价之和/****%+**挖掘机报价之和/****%。以该方式计算得出的暂定总价最低者中选。最终以实际工程量据实进行结算。

*.第二包至第四包:需填报单价和暂定总价。根据设计方案确定的暂定数量乘以所报单价的暂定总价之和最低者中选,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所报单价乘以暂定数量的实际暂定总价之和与其所报暂定总价之和不一致,以其所报单价乘以暂定数量的实际暂定总价之和为准(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据实进行结算)。
    (三)“询比选”工作组现场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后,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开启报价表,经供应商签字确认无误,按照每个包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情况推荐拟定供应商。

(四)如果出现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价的情况,进行现场二次报价,再次出现相同报价,采取抽签决定拟定供应商。

(五)同一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及与其法人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报价超过*个包视为无效报价。

(六)所报单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七)同等条件下按离项目就近原则选择中选对象。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比选活动

*.因特殊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询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符合竞争要求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足*家的。

六、公示及签订合同

项目理事会将拟定供应商名单交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项目理事会向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要求在*天内供应商向项目理事会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新安镇人民政府代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并与项目理事会签订固定中标价合同。中选后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签订协议后不履行协议规定义务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违约行为,取消其本次中选资格,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参加屏山县内其他中央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投标资格,且前者扣除投标保证金、后者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新安镇人民政府指导各“村三委”、项目理事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确定“租购聘”中标候选人选取方式。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投标单位完善《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租购聘”公开询价比价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加盖鲜章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以本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联系人:龙先生,电话号码:************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上午**时**分前。

(二)递交响应文件(签到)地点及联系人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新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 ************

(三)递交响应文件清单及要求

*.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个体工商户)法人身份证明书、承诺函(模板见附件*、附件*

*.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如法人要委托他人办理投标事宜,还需提供法人委托授权代理书(模板详见附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注:若响应文件由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本人到现场参加公开询价活动,则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凭证需备注付款名称,如“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包大型机械租赁投标保证金)。

*.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租购聘”公开询价比价报价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报价表”,须认真读懂报价表中的填表说明及备注内容后填写报价表,报价表须字迹清晰、逻辑正确、无涂改现象。

*.以上***种资料均须盖企业(个体工商户)鲜章,用牛皮纸文件袋装后密封,并在文件袋封面盖企业(个体工商户)鲜章。本次询价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收邮寄递交响应文件,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未密封、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询价比价工作组概不受理。

、询价比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比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询价比价地点:新安人民政府*楼会议室

参加现场询价人员

企业或个体户法人,如企业或个体户法人不能参加现场询价活动,被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盖有企业或个体户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十一、询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理事会。

项目实施地点:屏山县新安镇和平村、联合村、龙桥村、石溪村、新春村、新民村、勤俭村、胜利村

人: 龙先生    

联系电话: ************

十二、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新安镇纪委:************

屏山县发展改革局:************

附件:*.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租购聘”询价比价报名信息表

*.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租购聘”询价比价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

*.承诺函(模板)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屏山县新安镇****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

                                屏山县新安镇和平村村民委员会(代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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