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6-02-06 00:00:00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县银渠路与金龙路交叉口东南角;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大于**%;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上进行。该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止。
申请人可在****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本期出让活动竞价询问期为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注:本期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人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的,我局不予受理。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灵川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广西灵川农商行城关支行
账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证书)。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平台(****://****.*****.****.***.**/******/******/*******.****)了解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数字证书。
(四)以公告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王、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