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自然保护区防火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包3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6
湖北/随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自然保护区防火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包3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随州-2026-02-06 00:00:00
湖北/随州-2026-02-06 00:00:00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自然保护区防火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包*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自然保护区防火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包*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瑞力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裕民大道**号
被投诉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相关供应商*:湖北骏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随州大道漂水西路***号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编号为*******************,采购计划备案号为*****************,政府采购预算为****万元,最高限价为***万元。****年**月**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湖北骏龙公司。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湖北骏龙公司前期在参与政府招标项目时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之行为,应当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明确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必备条件,而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等。*.可由中标公司前期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之行为,投诉人严重怀疑中标公司在本项目中为了谋取中标也提供虚假材料。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