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2026-02-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若尔盖县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博昂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一段***号锦上城**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若尔盖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地址:若尔盖县达扎寺镇麦溪路
被投诉人:成都鸿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区**栋*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鸿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若尔盖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年若尔盖县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我司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接近***页,我公司经过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后,认为我公司投标文件是按照招标文件完全应答,完全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有缺陷的。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本公司主观分精确计算,协商一致,无理克扣打压。因为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是统一的,我司如果按照本次专家的要求扣分,那么其他投标单位是否都有缺陷,特别是中标单位的招标文件是否真的如评审结果所示完美,我公司存在缺陷的内容,与中标公司投标文件横向相比是否存在优劣之分,根据中标公告所示的评审结果我公司严重怀疑评审小组特意打压,精准扣分,协商评审,排挤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中标单位量身定制评审结果。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若尔盖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