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北部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026-02-05
辽宁/营口 中标结果
营口市北部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辽宁/营口-2026-02-05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营口市北部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营口市北部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址:营口市西市区攀枝花北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怀柔区融城北路**号院*号楼*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营口市北部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采购人及营口市照明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维护,采购人按照考核标准对中标单位进行月考核及年度考核。 ★*)检查考核内容包括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设备完好率、设施维修时限、日常维护管理、安全培训、制度建设、台账管理。 ★*)指标管理:亮灯率应达到**%以上。 ★*)管理标准:路灯灯具完好,照明正常;路灯灯罩完好,无破损和裂纹,保持灯罩的透光性。 ★*)设施管理:每年进行*次灯具清洁,每两年进行*次灯具等防腐处理。 ★*)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道路照明设施(灯具及相应配件)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并切实做好照明设施(灯具及相应配件)维修、抢修记录。维修材料储备充足,保障维修(抢修)工作正常运行。 ★*)中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灯具及相应配件)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动态巡查、保养维护、应急抢修等责任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强化优质服务,保证道路照明设施(灯具及相应配件)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中标单位应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