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北区B保大楼及华侨城2号地块配套用房改造项目设计补疑1
2026-02-0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经开区北区B保大楼及华侨城2号地块配套用房改造项目设计补疑1
安徽/合肥-2026-02-06 00:00:00
合肥经开区北区*保大楼及华侨城*号地块配套用房改造项目设计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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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北区*保大楼及华侨城*号地块配套用房改造项目设计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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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北区*保大楼及华侨城*号地块配套用房改造项目设计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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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北区*保大楼及华侨城*号地块配套用房改造项目设计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为:除资格审查业绩外,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设计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含装饰(装修)),请问我司提供联合体中标项目,项目类型为住宅及公建施工图设计(含装饰装修设计),且审图合格证显示公建面积大于*万平方米。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我方负责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装饰装修设计)部分是否认可?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审细则中的备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总建筑面积、工作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故若你单位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你单位工作内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号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何云飞
联系方式:*************
****年**月**日



